令計劃 資料圖
全國政協(xié)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原部長令計劃
宣判時間:2016年7月4日
審判結(jié)果: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獲刑原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受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708.5383萬元。
郭伯雄 資料圖
中央軍委原副主席郭伯雄
宣判時間:2016年7月25日
審判結(jié)果: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剝奪上將軍銜。
獲刑原因:認定郭伯雄犯受賄罪。
萬慶良 資料圖
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
宣判時間:2016年9月30日
審判結(jié)果: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獲刑原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251086億元。
王敏 資料圖
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
宣判時間:2016年9月30日
審判結(jié)果: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二百萬元;對王敏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獲刑原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05.10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