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理解誠信內(nèi)涵,有助于提升主體踐行誠信的自覺性,增強主體對自身、對自然和社會的信任,進而形成個體誠信、社會經(jīng)濟關系誠信、法律關系誠信、政府行政誠信共同推動社會和諧發(fā)展的良好局面。
【關鍵詞】個體誠信 誠信體系 和諧社會 【中圖分類號】B825 【文獻標識碼】A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今天再提誠信在推進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價值,一方面說明誠信在推進社會和諧發(fā)展中的地位不可或缺,另一方面也說明社會誠信體系正在受到各方面的挑戰(zhàn),影響其作用的發(fā)揮。眾所周知,市場經(jīng)濟體制本身所蘊含的社會信用潛力不僅需要社會法制系統(tǒng)的強力支持,需要社會信用倫理規(guī)范的支持,還需要良好的社會文化和公民誠信道德的道義精神支持。因此,誠信體系必然是涉及國家、社會與個人多個層面的綜合系統(tǒng)。
誠信體系的構建需要多方主體齊發(fā)力,更要個體自覺
當前社會多將關注視角放在影響誠信的外部因素上,而忽視了從誠信本身理解誠信問題的重要意義。對誠信本身的思考是一個哲學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三個方面來理解:一是誠與信的關系問題。誠與信何為內(nèi)、何為外?“誠”是內(nèi),針對的主體是個人;“信”是外,針對的是主體之外的他人,因為你誠,別人才信。所以“誠”是“信”之基,“信”是“誠”之形,兩者應該是彼此依存又相互促進的關系。二是誠信的主體問題。筆者認為,誠信的主體就是個體,是實實在在的個人。因為個體不“誠”、不“信”何來對他人、社會、國家的“信”與“誠”?三是誠信體系的構建到底是個體積極作為,還是與其他主體齊發(fā)力的問題?不可否認,影響和消減誠信的因素確實很多,因此,構建多方主體共同作用的誠信體系也至關重要,其中,增強個體誠信的自覺性更是不容忽視的。誠信是傳統(tǒng)文明之根,是文化軟實力的彰顯,更是社會和諧、國之興旺的重要保障。
以主體為基點建構誠信體系
首先,主體對自身“信”才會待他人以“誠”,示其“誠”得他人“信”。“誠”與“信”非悖論話題,一度社會上出現(xiàn)了先要求別人待我以“誠”,我方回饋其“信”,進而待他以“誠”的現(xiàn)象。如,要求別人先做到“誠”與“信”;從外在環(huán)境找解決誠信問題的方法;避而不談自身在解決誠信問題上的關鍵性作用;你待我以“誠”,我“信”你;你“信”我,就示你以“誠”等,這些現(xiàn)象反映出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主體主動性的問題,即是作為主體的我是否先主動示誠并信他人。如果現(xiàn)實中主體要求他人先“誠”而后才予以“信”,那么推己及人,大家都這么要求,整個社會的誠信體系的建立都先從他人做起,而非從我先做起,則誠信體系的建立就缺失了主體自覺和社會自覺,使本來作為主體存在、發(fā)展的“實然”成為促進社會發(fā)展的“應然”。要主體主動地做到“信”他人,示他人以“誠”的關鍵是主體要首先“信”自己,通俗地說就是“自信”。自信的內(nèi)涵十分豐富,信自己的判斷、信自己的人格魅力、信自己與他人的關系等。一個自信的主體,必然有準確的判斷、和諧的人際圈,影響并帶動著更多的人更加誠信。
其次,主體對自然以“信”才會待自然以“誠”,示其“誠”而得 “惠”。主體信自然,指的是作為社會主體的人要充分相信自然,進而尊重自然。尊重自然就是要求人類要按照自然規(guī)律辦事,否則就會受自然懲罰。這個觀點對于絕大多數(shù)主體來說,都存在認同感強而執(zhí)行度低的問題。大多數(shù)的主體都認同,如果人類不尊重自然,自然就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生活帶來災難性的破壞。不斷發(fā)生的霧霾、沙塵暴等已經(jīng)讓人類自食破壞自然的惡果。但是這樣的教訓并沒有喚醒所有人去“信”自然,現(xiàn)實是有些人認為這種痛與災難并不會降臨在我的頭上,所以不惜以環(huán)境的破壞為代價,換取主體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短時間的發(fā)展。換句話說,這樣的發(fā)展是以犧牲其他人的利益為前提的,表面上看是獲得了發(fā)展,但主體并沒有從自然那兒獲得實惠,相反得到的是潛在的、不可預測的危害。近來,中央提出經(jīng)濟發(fā)展要與環(huán)境保護相協(xié)調(diào),再一次告誡人們注重發(fā)展的同時不應忘記尊重自然,要按照自然規(guī)律辦事,要注意保護環(huán)境,這需要從每一個個體做起。
最后,主體對社會“信”才會待社會以“誠”,示其“誠”而得其“信”。社會是由不同的個體組成的群體,對社會的“信”是基于對他人的“信”,對社會的“誠”也是基于對他人的“誠”開始,因為有了對他人的“誠”與“信”,才會獲得他人的“信”與“誠”,這既符合投桃報李的心理學對等原則,又符合“我為他人,他人為我”的傳統(tǒng)美德。只有主體主動給他人“信”才有他人對主體的“誠”,才會形成良性循環(huán),促進誠信社會的建構。當我們呼吁需要誠信社會時,一定要記得先問問自己有沒有做到誠信。如果沒有,那就需從自身做起,從現(xiàn)在開始。如果做到了,那就得再繼續(xù)堅持,用自己的行為影響、帶動、感召更多的人踐行誠信,喚醒更多的人講誠信話,做誠信事,使“誠信”這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構成部分由“應然”變?yōu)?ldquo;實然”,使誠信見之于社會的集體行為,不再只是口號。
誠信是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關鍵
誠信是立身做人的道德規(guī)范。“明禮誠信”是《公民道德建設基本規(guī)范》的要求之一,是“八榮八恥”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部分。做人要善待自己,思之要誠,行之要信;對他人要施之以信,示之以誠。如果誠信社會的形成須從自身做起,從自己的一言一行主動做起。當社會誠信之風興起,就會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種誠信文化內(nèi)化于大眾之心,大眾外在的行為符合誠信規(guī)范,整個社會朝著誠信社會推進的新局面。
誠信是經(jīng)濟社會運行的原則。市場經(jīng)濟作為交換經(jīng)濟要求定價講誠,交換講信,遵守公平原則。買賣雙方本應該是建立在彼此誠信基礎之上。然而在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市場更加繁榮的今天,誠信卻不斷受到利益誘惑的挑戰(zhàn)。人與人之間變得以利益為重,以利我為中心,使得誠信成為制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嚴重障礙??梢哉f不誠信的例子舉不勝舉,各類詐騙手段無不用其極,經(jīng)濟領域的誠信體系亟待重建。盡管政府已經(jīng)對因不誠信而破壞正常經(jīng)濟關系的行為予以懲治,但是打擊的步伐永遠跟不上破壞行為的速度,只能抓重點,抓大眾關注的熱點突破,以達以儆效尤之目的。因為主體的心魔未除,就會尋時而取巧,破壞正常的關系而使自己獲益。古語云:“常在河邊走,沒有不濕腳”,人若不及時回歸誠信,做正常人,行正常事,那永遠走不了正道。
誠信是處理法律關系的準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就道出了在法律面前主體的無差異性:一是遵守法律規(guī)范人人平等無差異性;二是觸犯了法律主體必須受到懲罰無差異性;三是同等犯罪受到的法律懲處無差異性。這就對公民個體遵守法律、法律工作者執(zhí)法等提出了誠信的要求。尤其是個別關注的案例若用法不當、處理不公,最先受傷的是法律的權威,當法律受到挑戰(zhàn)時,何談主體對法律的信與誠?何談社會穩(wěn)定、經(jīng)濟社會繁榮?
誠信是政府行政與社會凝聚的保證。政府行政是指掌握公權力的執(zhí)政者執(zhí)政為民的行為。當公權力用于民時,民就信政府,就是對政府以誠; 反之當執(zhí)政不為民時,就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當政府失信于民時就會民心不穩(wěn),政府與民眾之間就可能會有沖突,導致群體性事件發(fā)生。如果政府制度供給穩(wěn)定,行政人員誠信行政,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就會增強,社會就會更加和諧穩(wěn)定,更利于社會的和諧發(fā)展。
(作者單位:電子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教育學院)
【參考文獻】
①萬俊仁:《信用倫理及其現(xiàn)代解釋》,《孔子研究》,2002年第5期。
責編/潘麗莉 孫娜(見習) 美編/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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