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領導干部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管黨治黨的能力。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把廣大黨員干部的精氣神引導到改革發(fā)展上來,真正實現(xiàn)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yè)互促共進。
【關鍵詞】領導干部 法治素養(yǎng) 改革創(chuàng)新能力 黨建 【中圖分類號】D602 【文獻標識碼】A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并積極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其中,習近平總書記對提升領導干部戰(zhàn)略思維、創(chuàng)新思維、辯證思維、法治思維和底線思維能力,特別是法治素養(yǎng)、創(chuàng)新能力,作了許多重要論述。2017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和改革創(chuàng)新能力的論述,是其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領導干部綜合素養(yǎng)和基本能力的新要求。
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和紀律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目標;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真正實現(xiàn)社會和諧穩(wěn)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國家治理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干部隊伍”。領導干部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管黨治黨的能力。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
把領導干部尊法放在第一位,著力培育法治信仰。2015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指出,“之前,我們通常提的是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準備這次講話時,我反復考慮,覺得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yǎng),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只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學法懂法是遵紀守法的前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很不夠,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他希望領導干部,要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系統(tǒng)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他特別強調,領導干部首要的是學習憲法,要把憲法教育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另外,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法治素養(yǎng)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要抓緊對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實績的考核制度進行設計,對考核結果運用作出規(guī)定”。為此,2016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guī)定》,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
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素養(yǎng)除了主觀因素外,還要完善機制。因此,要表彰那些法律思維意識比較強、善于運用法治方式來解決問題并推動發(fā)展的優(yōu)秀領導干部。在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yǎng)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領導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領導干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對那些不依法辦事,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權益造成重大損失,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領導干部,依法追責。
事實表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和紀律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對現(xiàn)在一些黨員、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種現(xiàn)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領導干部必須樹立法治思維,杜絕人治思維。
領導干部要在法治之下抓改革、搞創(chuàng)新,使經濟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創(chuàng)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fā)達的不竭動力。隨著我國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僅僅依靠要素投入和規(guī)模擴張難以為繼,還應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效率,注重創(chuàng)新驅動。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這次全會提出的許多改革措施涉及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凡屬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jù),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進行。有的重要改革舉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權的,要按法律程序進行”。這為我們處理法治與改革創(chuàng)新的關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jù),加強法治中國建設。2014年10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指出,“要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納入改革任務總臺賬,一體部署、一體落實、一體督辦”。按照上述意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加快了為支持改革而進行的立法和修法的步伐。例如,國務院提出建設法治政府、創(chuàng)新政府和廉潔政府的目標,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成為轉變政府職能的主要抓手,而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6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中,有的是法律設定的,經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打包”修改相關法律,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又確保法律的實施,努力實現(xiàn)改革和法治同步推進。
改革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法治要在改革中完善。當前我國經濟發(fā)展進入新常態(tài),要全面深化改革,通過創(chuàng)新驅動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動力和活力,但領導干部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不能以破壞法律和違紀犯法為代價,要在法治之下抓改革、搞創(chuàng)新,使經濟社會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同時,改革是對舊體制機制的完善,要有擔當精神、敢闖敢干。對黨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要旗幟鮮明抓落實。要把主要負責同志抓改革落實的責任明確下來,對責任不到位、不擔當、敷衍塞責、延誤改革的,要嚴肅問責。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主要負責同志要自覺從全局高度謀劃推進改革,做到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善始善終、善作善成,把準方向、敢于擔當,親力親為、抓實工作”。
依法執(zhí)政,既要求我們黨依據(jù)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我們黨依據(jù)黨內法規(guī)管黨治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高級干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的特殊重要性,自覺按黨提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加強對‘一把手’教育的針對性、管理的經常性、監(jiān)督的有效性,促使各級‘一把手’帶頭遵守黨章黨規(guī)和憲法法律,認真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不斷增強黨性修養(yǎng),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黨的高級干部要自覺經常同黨中央對表,校準自己的思想和行動。各級黨組織要著力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成果轉化為促進黨的事業(yè)發(fā)展的持續(xù)動力,把廣大黨員干部的精氣神引導到改革發(fā)展上來,真正實現(xiàn)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yè)互促共進。
(作者分別為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博導;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副教授)
【參考文獻】
①《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北京:學習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
②《習近平: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帶動全黨全國共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人民日報》,2015年2月3日。
責編/溫祖俊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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