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
2月 中央組織內地9省市為西藏援建43項重點工程。
3月12日 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4月8日 我國首次成功發(fā)射試驗通信衛(wèi)星“東方紅2號”。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五個掌握衛(wèi)星通信能力的國家。
5月4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紀要》,決定進一步開放天津、上海、大連、秦皇島、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和北海等14個沿海港口城市,并提出逐步興辦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5月10日 國務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yè)企業(yè)自主權的暫行規(guī)定》。
5月31日 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2001年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明確規(guī)定民族區(qū)域自治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7月28日-8月12日 中國體育代表團參加在美國洛杉磯舉行的第23屆奧運會,實現中國在奧運會金牌榜上“零”的突破。這是1979年11月26日中國奧委會在國際奧委會中的合法權利得到恢復后,首次派體育代表團參加奧運會。
10月1日 首都舉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5周年閱兵儀式和群眾游行。鄧小平檢閱受閱部隊并發(fā)表講話。
10月13日 國務院發(fā)出《關于農民進入集鎮(zhèn)落戶問題的通知》,要求積極支持有經營能力和有技術專長的農民進入集鎮(zhèn)經營工商業(yè),并放寬其落戶政策。
10月20日 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規(guī)定以城市為重點的經濟體制改革的任務、性質和各項方針政策;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
12月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yè)的決定》。
12月19日 中英兩國政府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國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一九八五年
1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決定改革農產品統(tǒng)購派購制度,從1985年起實行合同定購和市場收購。
2月18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qū)座談會紀要》,決定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廈漳泉三角地區(qū)開辟沿海經濟開放區(qū)。
2月20日 中國第一個南極考察站——長城站在南極喬治王島建成。此后,我國又陸續(xù)建成南極中山站、昆侖站、泰山站。
3月4日 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指出,現在世界上真正大的問題,帶全球性的戰(zhàn)略問題,一個是和平問題,一個是發(fā)展問題。和平問題是東西問題,發(fā)展問題是南北問題。概括起來,就是東西南北四個字。南北問題是核心問題。
3月7日 鄧小平在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我們在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時,一定要堅持發(fā)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堅持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全國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這四條里面,理想和紀律特別重要。
3月13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工作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戰(zhàn)略方針。
3月28日 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指出,改革是中國的第二次革命。
4月1日 我國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
5月19日 鄧小平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我們國家,國力的強弱,經濟發(fā)展后勁的大小,越來越取決于勞動者的素質,取決于知識分子的數量和質量。一個10億人口的大國,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資源的巨大優(yōu)勢是任何國家比不了的。有了人才優(yōu)勢,再加上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我們的目標就有把握達到。
5月23日-6月6日 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鄧小平在會上宣布:中國人民解放軍減少員額100萬。會議作出軍隊建設指導思想實行戰(zhàn)略性轉變的重大決策。
5月27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闡明教育體制改革的措施、步驟和目的,提出有步驟地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大力發(fā)展職業(yè)技術教育,改革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畢業(yè)生分配制度,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
5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實施旨在依靠科學技術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的“星火計劃”。
6月1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物價局《關于價格改革出臺情況及穩(wěn)定物價措施的報告》。
6月4日 鄧小平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講話指出,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對國際形勢的判斷有變化,對外政策也有變化,這是兩個重要的轉變。第一個轉變,改變了原來認為戰(zhàn)爭的危險很迫近的看法。第二個轉變,改變了針對蘇聯霸權主義的威脅實行的“一條線”戰(zhàn)略。
6月9日-15日 首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通過《關于向全體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識的五年規(guī)劃》。至2018年,共實施7個五年普法規(guī)劃。
9月23日 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七個五年計劃的建議》。1986年4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七個五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