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歲末年初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教育部督導局近日印發(fā)《關于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做好歲末年初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深刻吸取學校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結合本地實際,把握冬季和學期末特點,舉一反三,將各種不安全因素納入防控范疇,立即開展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強化整改落實,切實維護學校安全和諧穩(wěn)定,保障學生健康安全,要重點加強六個方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情況。學校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保衛(wèi)人員情況報縣(區(qū))教育、公安部門備案情況,是否有完善的門衛(wèi)管理制度。學校設置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實行封閉式管理,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裝置情況。學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及學校大門外一定區(qū)域內安裝視頻圖像采集裝置,寄宿制校園設專職宿舍管理員,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等相關情況。
二是學校食品與衛(wèi)生安全情況。對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以及手足口病等傳染病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情況。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huán)境,學校食堂食品采購環(huán)節(jié)、運輸環(huán)節(jié)、儲存環(huán)節(jié)、加工環(huán)節(jié)等是否存在衛(wèi)生和安全隱患。自備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飲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潔、消毒,以及定期進行水質檢測情況。紫外線燈等裝置是否存在異常,操作使用是否規(guī)范。
三是冬季采暖及消防安全情況。冬季取暖物資是否備齊備足,學校采暖設備運轉情況。教室、宿舍、辦公室等場所通風換氣、排煙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煤氣中毒隱患。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的情況。實驗室、樓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區(qū)域的消防管理工作情況。
四是校園周邊環(huán)境綜合治理情況。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校園周邊警務室民警到校溝通聯(lián)系、指導工作情況。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重點隱患進行專項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網吧、娛樂場所、危險玩具銷售整治,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情況。
五是校車及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制定及落實,校車管理機構及協(xié)調工作機制實施情況。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校車站點設置,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要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設置警示牌、減速帶情況。針對不同季節(jié)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情況。
六是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學生欺凌和暴力情況。各地各校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隊伍建設,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lián)動處置機制的工作情況。是否形成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和暴力治理、預防性侵害為主題的專題教育工作情況。
通知強調,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要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做到隱患排查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建立臺賬、細化措施,明確時限,確保全面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