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國農村深度貧困地區(qū),由于整體經濟發(fā)展滯后,貧困面廣,在精準扶貧過程中存在不少處于貧困“邊緣”狀態(tài)的相對貧困群體。他們的發(fā)展境地和納入精準扶貧的貧困戶相差不大,但卻不能享受精準扶貧政策紅利,由此引發(fā)的心理不平衡和相對剝奪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精準扶貧政策的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必須加以重視和應對。
【關鍵詞】精準扶貧 貧困“邊緣戶” 相對貧困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雖然國家精準扶貧政策實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不少貧困戶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精準幫扶下,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大為提高,但是在此過程中,貧困“邊緣戶”的相對貧困問題卻日益凸顯出來。如果不加以重視、設法應對,勢必影響精準扶貧的順利實施,甚至會影響整個貧困地區(qū)的發(fā)展和治理。
貧困“邊緣戶”:精準識別中產生的相對貧困群體
2011年,全國劃定14個集中連片深度貧困地區(qū)進行重點扶貧;2013年起,開始推進精準扶貧戰(zhàn)略。該戰(zhàn)略的宗旨是凸顯“真扶貧”“扶真貧”,強調在整個扶貧過程中要精準識別、精確管理、精確幫扶、精準脫貧。因此,如何精準識別真正的貧困戶是整個精準扶貧政策貫徹落實的基本前提。
我國約有80%以上的深度貧困人口生活在交通落后、信息封閉、生產生活條件相對惡劣的山區(qū)、林區(qū)和沙區(qū)。截至2018年年底,全國剩下的約2000萬貧困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和467個國家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市、區(qū))。實際上,深度貧困地區(qū)的總體貧困發(fā)生率比經濟發(fā)達地區(qū)要高得多。在精準扶貧政策的精準識別過程中,各地均以設定的貧困線收入為識別標準,把整個村莊的村民分為貧困戶和非貧困戶兩個群體。由于深度貧困地區(qū)整體經濟發(fā)展落后,無論是絕對貧困發(fā)生率還是相對貧困發(fā)生率都處于較高水平。
不僅如此,大多數(shù)深度貧困地區(qū)的相對貧困發(fā)生率較高也是一種普遍現(xiàn)象。隨著國家精準扶貧逐步進入尾聲,深度貧困地區(qū)的相對貧困問題更是日益顯現(xiàn)出來??陀^而言,深度貧困地區(qū)由于受各種外在和內在條件的限制,當?shù)卮迕竦氖杖肟傮w上處于較低水平,而在精準識別過程中,那些被地方政府列入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家庭和沒有被列入貧困戶的家庭總體上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差異不大,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屬于貧困戶“邊緣”群體。他們處于當?shù)卣畡澏ǖ呢毨Ь€的上邊緣界限,處于相對貧困境地。由于他們的收入水平比政府劃定的貧困線標準略高,因此沒有被識別為政府精準扶貧的貧困“邊緣戶”,自然也無法享受各級政府的精準扶貧政策紅利。
以筆者課題組2017年調查的甘肅為例,其郭川鄉(xiāng)Z村2013精準識別后,納入建檔立卡幫扶的貧困人口有81戶371人,貧困發(fā)生率為30%。2016年,Z村全村人均純收入只有6641元。和2016年甘肅省劃定的貧困戶識別線3500元相比,全村村民人均純收入只高出3141元,也就是0.89倍。這就不難推算出,Z村有相當部分家庭屬于貧困“邊緣戶”。他們的整體生活水平和納入精準扶貧的貧困戶差距不大甚至可能沒有多大差別。但是,就是這個差別,當國家精準扶貧政策實施后,那些被識別為貧困戶的家庭能夠享受到精準扶貧政策紅利,而處于貧困“邊緣戶”的家庭卻不能得到相同的幫扶待遇,兩個群體之間的整體發(fā)展處境甚至可能因此發(fā)生根本性的逆轉。
精準扶貧政策實施過程中貧困戶享受的政策紅利
黨的十九大把精準扶貧列入全國“三大攻堅戰(zhàn)”之一。精準扶貧2013年起始于貴州、甘肅等深度貧困地區(qū)的扶貧開發(fā)實踐,2015年中央扶貧工作會議召開后將其提升到國家扶貧戰(zhàn)略實踐并推向全國。
有關部門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僅2013—2018年,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就從394億元增加到1060.95億元,增長了1.69倍。這還不算地方政府安排的各類扶貧資金。和以往以解決溫飽問題的扶貧評價標準相比,精準扶貧是按照小康社會的標準開展的,標準大幅提高。在確保貧困戶實現(xiàn)“不愁吃、不愁穿”基礎上,增加了“保障義務教育、基本醫(yī)療和住房安全”作為考核貧困戶精準脫貧的基本條件。由此不難理解,隨著精準識別的高要求以及社會各界扶貧投入力度的大幅度增加,納入精準扶貧范圍的貧困戶得到的扶貧政策紅利自然也大幅度增加。一旦貧困戶被納入精準幫扶范圍,按照“兩個不愁、三個保障”的基本脫貧標準,能夠享受到各級政府乃至對口幫扶單位、幫扶干部個人一攬子的包括教育、醫(yī)療救助、住房、優(yōu)惠金融貸款、產業(yè)項目補助等組合型的優(yōu)惠政策待遇。貧困戶得到的各類精準幫扶政策紅利也遠超過早期的扶貧待遇。
以廣西羅城縣為例,在實施精準扶貧的2015年度,該縣共獲得中央和自治區(q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0158.41萬元,戶均和人均獲得的專項扶貧資金分別為4619元和1220元。截至2016年9月底,這個縣已獲得中央和自治區(q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661.6萬元,比2015年增加了103.4%,相當于貧困戶戶均投入9395元和2482元。這還僅僅是2015—2016年兩個年度的投入。按照國家精準扶貧政策規(guī)定,即使是已經實現(xiàn)精準脫貧的貧困戶,仍可享受相關扶貧政策待遇,一直延續(xù)到2020年前后??偹闫饋恚{入貧困戶的家庭得到的扶貧政策紅利是非??捎^的,他們也切實得到了滿滿的扶貧紅利獲得感。
貧困“邊緣戶”的相對貧困處境和相對剝奪感心理分析
國家精準扶貧政策讓納入貧困戶的家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扶貧獲得感。但是對于那些沒有納入扶貧范圍的處于相對貧困處境的貧困“邊緣戶”乃至普通農戶而言,他們很容易產生明顯的心理落差和不平衡感,特別是貧困“邊緣戶”對貧困戶得到的扶貧政策紅利感到“眼紅”甚至是充滿嫉妒,乃至對國家精準扶貧政策感到不滿和抱怨。這也就不難理解,有不少村民調侃說“要當就當貧困戶”了。
筆者2017年7月在貴州龍里縣調研時,某鄉(xiāng)鎮(zhèn)扶貧辦負責人反映:“目前爭戴窮帽的群眾特別多,因為政策太好了嘛!”不少貧困戶甚至不愿脫貧,即使其家庭收入達到脫貧標準,也千方百計隱瞞收入,希望保留在貧困戶隊伍中繼續(xù)享受扶貧待遇。在精準脫貧考核過程中,有的對口幫扶干部甚至不得不與被幫扶的貧困戶斗智斗勇,甚至刻意討好貧困戶,以獲取貧困戶外出打工收入之類的詳細信息,目的是評估貧困戶是否能按期脫貧。對于這類貧困戶而言,即使經濟上脫了貧,他們在思想上仍然處于貧困狀態(tài)。
如果作一個模擬推理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貧困“邊緣戶”產生心理不平衡和相對剝奪感心態(tài)是可以理解的。以廣西羅城縣為個案,假設該縣某個貧困“邊緣戶”家庭年均純收入為3300元,按照自治區(qū)劃定的3146元扶貧標準,這個家庭就不能納入精準扶貧范圍。而另一個家庭的人均純收入為3000元,納入了精準扶貧戶,并得到各類扶貧資金的幫扶。這個家庭推算可得到的扶貧紅利包括:申請金融扶貧貸款,有5%—8%的分紅,按照貸款5萬元計算,一年可獲得分紅2500—4000元;如果家里有一個在學兒童,則可獲得最低1000元的補助;從事產業(yè)發(fā)展項目,每戶可得到3000—6000元的無償補助。除此之外,貧困戶還可以額外獲得醫(yī)療救助、危房改造、生態(tài)扶貧補助等各類政策轉移性收入。這樣計算下來,每個貧困戶平均每年最低也可得到5000元的扶貧政策紅利收入,人均僅此可增收1000元以上,其家庭人均純收入可突破4000元,這樣比年均人收入為3300元的貧困“邊緣戶”高出至少700元。
相對納入精準扶貧的貧困戶而言,貧困“邊緣戶”原本處于相對貧困的處境,但是貧困戶在得到精準扶貧后,雙方的處境卻倒轉過來了。還有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在于,貧困戶獲得的收入有相當部分并不是自己辛勤勞動付出所得,而僅僅是因為政府認定其為貧困戶??紤]到少數(shù)貧困戶可能好吃懶做,那么,原本就比較勤勞的貧困“邊緣戶”對此產生的感受更是五味雜陳了。
這也就不難解釋,在深度貧困地區(qū),國家精準扶貧政策執(zhí)行的公信力因此頗受基層黨政干部尤其是貧困“邊緣戶”的非議和質疑。特別是如果某些地方政府或者黨政干部在執(zhí)行精準扶貧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規(guī)范的操作行為,就可能觸發(fā)貧困“邊緣戶”甚至普通村民的敏感神經,鄉(xiāng)村治理的秩序可能因此出現(xiàn)一些不穩(wěn)定的因素。
精準施策:貧困“邊緣戶”扶貧思考
事實證明,我國的精準扶貧政策總體上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對于在此過程中出現(xiàn)的貧困“邊緣戶”及相對貧困加劇的問題,是精準扶貧走向深入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梢灶A見,2020年精準扶貧告一段落后,國家的相關扶貧政策必須進一步完善和延續(xù),并把重點放在解決貧困“邊緣戶”相對貧困問題上來。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qū)的相對貧困現(xiàn)象仍然較為突出。精準扶貧,仍需久久為功,進一步精準施策。扶貧工作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長期工程。后期的精準扶貧應該與鄉(xiāng)村振興發(fā)展戰(zhàn)略并行施策,提高扶貧標準,把部分貧困“邊緣戶”納入扶貧范圍,同時要重點加強政治扶貧、思想扶貧、文化扶貧和精神扶貧的力度,營造和諧的扶貧社會輿論氛圍。具體而言,經歷精準扶貧之后,要把扶貧的重點放在村級場景,通過土地產權改革發(fā)展村集體經濟,以產業(yè)振興帶動村民增收致富,這樣才能從整體上降低深度貧困地區(qū)的相對貧困問題。
(作者為廈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廈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朱婷婷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實施及變革路徑研究”(項目編號:14ZDA036)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唐任伍:《習近平精準扶貧思想闡釋》,《人民論壇》,2018年第12期。
②《2013至2017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累計投入2822億元》,中國經濟網,2017年8月29日。
責編/張忠華 美編/李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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