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隨著科舉制的發(fā)展,南北朝隋唐“士族社會”瓦解,兩宋之間在地方上逐漸積累起一定數量的士人,并逐漸形成一個重要的社會階層。士人階層的身份認同意識逐漸趨同,他們在文化上具有優(yōu)勢地位,自覺以“治天下”為己任,以蒙學、家訓開展“訓俗”教育,提高了民眾的文化水平和識字率;以恢復改革宗族制度,推動宗族禮制的庶民化;倡導鄉(xiāng)約制度,參與鄉(xiāng)村治理。宋代士人借助文化的力量融入地方社會,進而形成以士人階層為中心的“士人社會”。
【關鍵詞】宋代 士人社會 “訓俗” 地方治理 【中圖分類號】K23 【文獻標識碼】A
由士族社會到士人社會
唐宋是一個變革的時代,由魏晉南北朝隋唐的“士族社會”演進至宋代的“士人社會”,二者之間最重要的差別是由“族”到“人”的變化。“士族”的稱謂,顯示這個群體是以“族”為背景,帶有世襲的特質;“士人”的標識,顯示的只是個人特定身份,不能傳襲。這也是貴族社會與庶民社會中士人的最大區(qū)別。
隋唐的士族階層是由兩漢世家大族發(fā)展而來的。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設置“五經博士”,重用讀書人,到魏晉時士人之族逐漸形成為士族。士族是文人貴族,他們比軍功貴族傳世更久遠。士族壟斷了文化和教育,以其優(yōu)雅門風和家學因襲區(qū)別于其他凡庶階層,享有顯赫的社會聲望。他們有著官方譜牒的身份認證,不與庶人通婚和交往;通過九品中正制,享有出仕優(yōu)先權、族人的恩蔭權和免役權。宗族的地位決定了人們的社會地位,宗族的背景影響了人們的仕途命運,這一時期是唯出身論的時代。士族們是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控制著地方。
但是,士族最終還是退出了歷史舞臺,五代以后再也看不到他們的蹤影,有些家族并非沒有后人,只是他們不再世代為官,不再冠帶傳家,不再擁有特殊的社會地位和身份??婆e制使士族喪失了選舉的優(yōu)先權和文化的壟斷權,舊士族的賣婚求財使其儒教門風頹廢不振,宗族的血親凝聚力又在戰(zhàn)亂中受到致命的打擊。記載士族世系、維持士族制度的官私譜牒也多毀于戰(zhàn)火、散失殆盡。士族譜牒的散佚與其學說的衰落,表明了士庶界限的泯滅,士族退出了歷史舞臺。
科舉取士制度在唐宋之際士族貴族沒落和新興士人階層的興起演變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宋代科舉規(guī)模的擴大,社會上讀書人越來越多,科舉出身的人成為官員的主要來源,通過科舉也形成了一個新的士人階層,士人身份的自我認同也越來越強烈。同時,擺脫了士族控制的民眾,在文化普及和識字率提高的社會背景下,民眾的自覺意識日益強烈。宋代既是士人社會,也屬于庶民社會。
科舉制與士人社會的形成
在士族社會,國家對地方的治理是通過士族間接實現的。士族制瓦解后,中央與地方之間出現了“權力真空”,唐末五代軍閥割據勢力曾短暫填補了士族留下的空白。宋朝結束了武人飛揚跋扈導致地方割據的局面,中央加強了對地方的統(tǒng)治,使得皇權直接面對基層民眾,這是以前未曾有過的新局面。
舊的士族政治瓦解后,中央到地方的權力空缺由誰來填補?治理天下是直接面對基層民眾,還是依靠新興的士人階層?這是宋代統(tǒng)治者要考慮的問題。北宋政治家文彥博曾告誡神宗皇帝:“朝廷要始終明確,‘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文獻通考·職役考》)治理天下特別是在地方治理上,不能直接通過百姓,還是要依靠士大夫來實現。
實際上從北宋建立之初統(tǒng)治者就已認識到,由科舉考試選拔上來沒有地方勢力背景的文人學士,可以成為王朝依靠的新生力量。端拱二年(989年)宋太宗親試舉人,就明確表示:“科級之設,待士流也,豈容走吏冒進,竊取科名!”(《文獻通考·選舉》)科舉考試就是為“士流”所專設,不容其他雜流冒濫。宋統(tǒng)治者對科舉的重視,使民眾相信可以通過讀書識字和個人努力參加科舉考試,進入官員隊伍,從而改變個人和家庭的社會地位。唐朝參加科舉的舉子是以千的基礎計數,到宋朝參加各級的科舉考試動輒每年有數十萬人。盡管科舉錄取的人數比例相對較少,州試、省試、殿試錄取的舉子、未錄取的應試者以及準備應試的讀書人,呈現出金字塔級的比例,由此形成了龐大的新士人階層。
宋代的士人階層,雖然也屬于士人群體,但與以往士族貴族有著本質的不同。他們依靠個人的努力,掌握文化和儒家經典,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到官僚集團。宋代的社會結構與官僚政治同中古時期有很大不同,宋朝把官員的家庭稱為“官戶”,不再具備以往貴族所擁有的與生俱來的世襲特權。他們可以使家道久遠,但必須不斷地努力,保持著詩文傳家的門風,經由科舉之路進入仕途。相同的科舉經歷和文化背景,使得宋代士人群體的自我認同意識趨于一致。
“為與士大夫治天下”,宋王朝要用新的士大夫官僚政治,取代以往的士族貴族政治,開啟一個新的士大夫治理地方的時代。而士人群體自身,也有著肩負“治天下”的歷史使命感。宋代士大夫如何推行“治天下”的理念?當然還是文教治國,通過修身齊家來實現治國平天下的理念。其實現途徑,以蒙學家訓推動文化的普及和教化的深入,恢復改革宗族制度以適應庶民的需求,倡導鄉(xiāng)約制的鄉(xiāng)村自治實踐。
以蒙學家訓開展“訓俗”教育,提高民眾的文化水平
士大夫承擔起文化普及和推行教化的責任,通過蒙學和家訓著作的撰寫和傳播,推動普通人家的讀書識字與修身齊家。按宋人的說法,此為“訓俗”治天下。文化的普及和識字率的提高,離不開蒙學的推廣。蒙學也就是“小學”,是“修身”之始。有名的蒙學讀物歷來流傳久遠,如漢代的《急就章》、北朝的《千字文》、唐代的《太公家教》等,但是蒙學著作撰著在宋代最為繁盛,如人們耳熟能詳的蒙學“三百千”中,《百家姓》《三字經》兩部就是在宋代產生。同時,一些著名的家訓著作也經宋代學者的提倡,與蒙學讀物一起流行開來。
家訓著作本來是以往士族社會貴族齊家教子的產物。到了宋代,家訓著作并沒有隨士族的消亡而消亡,而是被繼承下來,成為士大夫的教化訓俗之作。但家訓的寫作和內容上前后有很大的差別,由雅到俗的轉變,宋人撰寫的家訓著作更與蒙學讀物風格相近。如將稱為家訓之祖的《顏氏家訓》與號稱“顏氏家訓之亞”的《袁氏世范》對比,可以清楚看到其間的不同。《顏氏家訓》成書于隋初,書中引經據典、哲理深奧,除了談修身處世、治家教子外,也講辭章考據、儒釋玄道,于治家、治學均有益處,家訓內容側重于士族貴族之門。成書于南宋初的《袁氏世范》,相比之下則顯得淺俗的多,內容上側重于常理上的說教,語句上一言再言、反反復復,著眼于一般人家的家庭瑣事與人之常情,向“田夫野老、幽閨婦女”介紹治家處世與教子的道理。其寫作的基點是在于俗人俗事俗務,與《顏氏家訓》的“紹家世之業(yè)”之作不一樣。后世眾多家訓的撰著,更多的是受到《袁氏世范》的影響,多是“訓俗”之作。
宋代的士大夫對于編纂蒙學與家訓著作有著極大的興趣,花很大精力去寫作訓俗著作,這是以往不常見的現象。如司馬光熱衷于宗族教育,編輯寫作《家范》《涑水家儀》;朱熹著《家禮》《小學》和《童蒙須知》,使得他在家訓和蒙學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小學》和《家禮》,元明清學者注解、改編、增益此書的著作超過百家,而《家禮》還借助政府的力量推廣到全國?!都叶Y》一書是在司馬光《家范》的基礎上,將家族的禮制、禮儀進一步規(guī)范和具體化,永樂年間明廷將它頒行天下,成為很多家族制定家規(guī)、家禮的范式。朱熹在后世的盛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兩部訓俗著作的影響。
宋代這種淺顯的家訓著作既不局限于家族姓氏之內,也突破了家族姓氏范疇。南宋人趙鼎崇尚司馬光的“崇儉”家訓,告誡家族子弟不僅要將司馬光訓儉文人寫一本,而且還需將其他族姓家訓宗規(guī)之可行者拿來為己所用。他說:“吾歷觀京洛士大夫之家,聚族即眾,比立規(guī)式,為私門久遠之法。今參取諸家簡而可行者付之汝曹,世世守之。”(《忠正德文集·家訓筆錄自序》)明朝人何孟春對宋以來家訓著作的流行總結說:“家之有訓,非私言也。”他說像顏之推、柳玭、司馬光、袁采等人的家訓著作,“所著為甚悉,理精而事切,真可貽訓于來世。是雖一家之云,而豈姁姁私言,專為其子孫計哉!”(《余冬序錄》)他講得準確,家訓著作已經突破一姓一家的范疇。
以恢復改革宗族制度、倡導鄉(xiāng)約制度,參與鄉(xiāng)村治理
家訓的通俗化趨勢,與這一時期宗族制度庶民化的趨勢相一致。歷史上宗族組織的發(fā)展,經歷了一個由貴族化向平民化演變的過程,唐宋就是轉折時期。宗族組織起初本來只存在于貴族階層,士族消亡后,宗族制度受到了極大地破壞,但宗族仍以其對社會的適應力和自身頑強的生命力,逐漸恢復并重新發(fā)展起來。在這個過程中,宋代的士大夫對重建宗族組織與宗族制度庶民化改革,表現出相當濃厚的興趣,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他們在排斥佛道、倡導理學的同時,積極致力于恢復宗法的實踐活動。如石介創(chuàng)設祭堂和拜掃堂,進行祭祖活動;范仲淹設立義莊,資助贍養(yǎng)本族族人;歐陽修編寫《歐陽氏譜圖》,蘇洵編修《蘇氏族譜》,開啟了后世私家族譜的編纂體例;司馬光提倡設影堂祭祖,又熱心于宗族教育;朱熹設計貴賤皆可通用的祠堂祭祖規(guī)制,編訂《家禮》等。在宗族制度庶民化過程中,祭祖權的改革很重要。在以往的貴族社會,始祖、四親等祖先祭祀都有著嚴格的等級規(guī)定,不同身份人們的祭祖權并不平等。正如朱熹所說:“古人雖有始祖,亦只是祭于大宗之家;若小宗,則祭止高祖而下,然又有三廟、二廟、一廟祭寢之差。其尊卑之殺極為詳悉,非謂家家皆可祭始祖也。”(李光地輯《朱子禮纂》)族人祭祀祖先,祭祀哪幾代祖先,并不能隨心所欲,要根據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支派才能確定,祭祖權的差別非常嚴格。程頤、程顥倡導祭祖平權,“自天子至庶人,五服未嘗有異,皆至高祖,服既如是,祭祀亦須如是”。(《二程遺書》)程頤提倡祭祀始祖并帶頭實踐。到了明朝嘉靖年間,朝廷允許民間祭祀始祖,就是以二程之說為據。在宗族制度庶民化的改革中,庶民祭祖權的平等化具有重要意義。明清時期祠堂祭祖、義田族人互助、族譜修撰、宗規(guī)家訓等宗族活動的廣泛開展,都離不開宋代士人的倡導先行。
鄉(xiāng)約之制一般認為肇始于北宋陜西藍田人呂大臨、呂大防兄弟所訂的《藍田鄉(xiāng)約》,人們又稱之為《呂氏鄉(xiāng)約》。它最初是一種鄉(xiāng)村自發(fā)產生的民間自治組織。入約鄉(xiāng)民,每月月終有善行者,加以獎勵,有過者則予以勸改?!秴问相l(xiāng)約》提出了“德業(yè)相勸,過失相規(guī),禮俗相交,患難相恤”四項原則,其中包括教子弟、教后生、事父兄、居家和睦、敬事長上等重要內容。(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增損呂氏鄉(xiāng)約》)鄉(xiāng)約章程簡明扼要,語言通俗易懂,其內容與家訓著作相近,但更針對鄉(xiāng)村基層社會。它的出現,很快就引起了一些思想家及政治家的重視,南宋時,朱熹對《呂氏鄉(xiāng)約》非常贊賞,對其加以增修后,在漳州等地大力推行實踐。
宋代士人的“治天下”,是將蒙學、家訓這種淺顯通俗的“訓俗”形式,與宗族制度的庶民化活動、廣泛的鄉(xiāng)規(guī)民約自治教化組織結合在一起,將其納入對民眾基層治理的實踐體系中。明清對宋代創(chuàng)建的這種地方“訓俗”治理體系非常重視,鼓勵各地實行鄉(xiāng)約自治,甚至連皇帝也親自編著。明太祖朱元璋詔令各地從里甲中推選三到十名年齡在五十歲以上,有德行有見識并為眾人所敬服的老人負責本地教化,向全國頒布了《六諭》圣訓:“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鄉(xiāng)里,教訓子弟。各安生理,無作非為。”令臣民遵行。這《六諭》簡明而又易誦易記,可謂“訓俗”的經典之作。清朝建立后,又重新公布明太祖的《六諭》,康熙帝在此基礎上發(fā)表了《上諭十六條》,更針對清代地方社會的治理,命人在各地宣講。
文化在歷史上的作用是值得重視的。日本學者內藤湖南認為,“依照文化的時代特色而劃分時代,這是最自然、最合理的方法”。士族社會沒落與士人社會的興起,科舉制帶來的文化普及無疑是重要的因素。從士族貴族到士人、庶民階層,文化壟斷的打破和下移,不但改變了其自身的狀態(tài),同時也改變了社會的性質,導致了基層社會秩序的重構。宋代可以說是士大夫治理的時代。
(作者為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中心暨歷史學院教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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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日]內藤湖南著,夏應元、錢婉約譯:《中國史通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8年。
③馮爾康主編:《中國社會結構的演變》,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
責編/銀冰瑤 美編/楊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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