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古以來就存在著不同方言,在不少典籍里都有記載?!抖Y記·王制》記載:“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說文解字·敘》:“諸侯力政,不統(tǒng)于王,……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并吞六國,統(tǒng)一天下,需要規(guī)范文字,提出“書同文”的政策,否則公文難以理解,政令無法推行。“書同文”消滅了文字異形現(xiàn)象,卻統(tǒng)一不了語音,也就是說漢語方言分歧仍然存在。社會的發(fā)展,國家或民族的統(tǒng)一,必然需要產(chǎn)生一種超越方言之外的共同語。那么,我國古代漢民族的共同語是如何形成的?古代共同語的普及程度如何?古人要走上仕途,是否須掌握共同語?
古代漢民族共同語的形成
雅言。最早的共同語稱作“雅言”,《論語·述而》:“子所雅言,《詩》《書》執(zhí)禮,皆雅言也。”也就是說,孔子在日常生活中用魯?shù)胤窖越涣?,在誦讀《詩》《書》和執(zhí)禮時,使用雅言。語言學家楊伯峻在《論語譯注》中注:“‘雅言’指當時中國所通行的語言。”
雅言的產(chǎn)生,是由于各地區(qū)、各諸侯國交際需要自發(fā)形成的。關于雅言的形成時間和基礎方言,文化學者朱正義認為大約形成于西周時期,是以王畿所在的關、洛一帶的方言為基礎,以鎬京音為天下“正音”。①語言學家李新魁認為西周至東周時期,雅言的基礎方言是中原地區(qū)河南一帶的方言,也就是說,周代仍然繼承了商人以殷墟為中心發(fā)展起來的中原共同語。②無論哪一種說法,雅言都是共同語最早的形式,其產(chǎn)生是現(xiàn)實生活客觀交際的需要。在方言各異時代,由于雅言的通行,各諸侯聘使往來,宣達辭令,周游列國,縱橫捭闔才成為可能。也就是說,從西周開始,在正式交際場合就要使用當時通行的共同語。
通語。西漢揚雄作《方言》,在體例上仿《爾雅》,《方言》中有“通語”“凡語”“凡通語”“通名”等名稱,“通語”等指的是通行地域較廣的共同語。東晉郭璞對《方言》作注時也常常使用“通語”名稱,如有“今通語”“北方通語”“四方通語”等。唐代慧琳《一切經(jīng)音義》卷九:“……蛆,知列反,南北通語也。”這里“南北通語”指當時的共同語。“通語”名稱從漢代一直沿用到元代,是對雅言的繼承和發(fā)展。
根據(jù)李新魁的調(diào)查,由漢代發(fā)展到唐代,洛陽一帶的方言一直作為共同語的基礎。宋代以后漢語共同語仍舊是以中原語音為標準,中原雅音一直處于“天下正音”的地位。③如元周德清《中原音韻》:“惟我圣朝,興自北方,五十余年,言語之間,必以中原之音為正。”歷代都城均處于全國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中心,都城方言成為權威方言是不言而喻的,元代大都話對共同語的形成有重要影響,到了明清時期,北京話成為權威方言。
官話?!冻r實錄·成宗實錄》十四年(1483),明廷的使者與朝鮮官員在對話中提及了“官話”。故有學者認為“官話”一詞最早出現(xiàn)的確鑿時間是1483年。但官話的形成,是在第八、九世紀,也就是在中唐時期。④“官話”本來是指官吏所說的話,也就是官場上通行的話。由于方言分歧嚴重,官吏到外省或京城做官,不能說自己的家鄉(xiāng)話,只能說當時官場上通行的話。那么,官話的基礎方言是哪里的方言呢?語言學家王理嘉指出:“所謂官話,大體上就是在書面語的基礎上使家鄉(xiāng)話盡量向以京音為中心的北方話靠攏。”⑤即官話沒有明確統(tǒng)一的語音標準,和都城方言語音接近的都看成官話,今天的官話都屬于北方方言。
1911年,滿清王朝的最高教育機構通過了“統(tǒng)一國語辦法案”,審音標準以京音為主,于是“官話”名稱被“國語”所取代。1955年10月相繼召開了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xiàn)代漢語規(guī)范問題學術會議,用“普通話”代替“國語”,同時對普通話作了科學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這樣,漢語通用語的規(guī)范標準得以確立下來。
共同語在民間的推行和普及
古代各地平民百姓的流動性不大,他們沒有說共同語的客觀需要。語言學家周有光指出,從孔子時代到清朝末年,使用共同語的主要有政府官吏、士大夫階層,以及在異地之間進行貿(mào)易的行商,廣大人民跟共同語沒有關系,他們安土重遷,大都是文盲,沒有在大范圍內(nèi)彼此進行語言交際的條件。⑥
古代漢民族共同語沒有普及的原因,一是平民百姓流動性小,沒有使用共同語的客觀需求,因此各地方言分歧一直嚴重。盡管秦朝為了適應中央封建專制的需要,采取了“書同文”的措施,統(tǒng)一了文字,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漢語走向統(tǒng)一,但由于沒有解決語音相同的問題,不同地域之間,方言仍存在很大差異。如西漢揚雄從實際語言出發(fā),記錄了豐富的方言材料,編成了一部《輏軒使者絕代語釋別國方言》。北齊文學家顏之推在《顏氏家訓·音辭》中指出:“南方水土和柔,其音清舉而切詣,失在浮淺,其辭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沈濁而訛鈍,得其質(zhì)直,其辭多古語。”盡管古代有多次“正字”“正音”運動,但“正字”“正音”也主要在士人中推行。如編纂《洪武正韻》的目的,是因為明太祖朱元璋“以舊韻出江左,多失正音,命與廷臣參考中原雅音正之。”總之,共同語的使用一直限于讀書人。
二是在清朝雍正之前,朝廷沒有大力倡導和推廣,沒有專門的地方學。清代雍正年間,朝廷意識到不懂官話會影響到政令的推行,于是雍正才下詔,在不懂官話的地區(qū)推行官話。《清末文字改革文集》記載:“我大清國統(tǒng)一天下,豈容各省言語互異,不相聞問,不相交接?”清政府的《學堂章程》規(guī)定:“各國語言,全國皆歸一致……中國民間各操土音,致一省之內(nèi)彼此不能通語,辦事多捍格。茲以官音統(tǒng)一天下之語言,故自師范以及高等小學堂,均于國文一科內(nèi),附入官話一門。”這些規(guī)定大大推動了共同語在民間的推行和普及。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交流的頻繁,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共同語的重要性。如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guī)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古人入仕是否必須掌握共同語
歷朝歷代在官吏的選拔標準上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到清朝雍正之前,朝廷沒有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規(guī)定官吏必須掌握共同語。那么,古代官吏入仕是否必須掌握當時的共同語呢?我們從學校教育、科舉考試、入仕后的客觀需要三個階段來考察。
一是學校教育,是士人學習共同語的主要途徑。從夏朝起有了學校,國家通過學校教育方式培養(yǎng)入仕人才?!睹献?middot;滕文公上》記載:“設為庠序?qū)W校以教之……皆所以明人倫也。”教育學家栗洪武指出上古時期學校教育具有這樣一些特征:學校既是儲才之所,又是育人之地。⑦無論是卿大夫以上世襲官員還是從士中選拔的官吏,都需要通過學校進行培養(yǎng),即官學教育。除了官學教育,孔子、老子、墨子等人都創(chuàng)辦了私學教育。不管是哪種形式的教育,學校都是培養(yǎng)治國人才的重要場所。
學校教育很注意語言的規(guī)范訓練,先秦還有專門負責整理語言文字工作的官員,然后由他們自上而下逐步推行規(guī)范語言。由于學生來自不同地域,學校采用當時的共同語進行授課,如孔子講課就用雅言。方言和共同語各有一定的使用范圍,“雅言者,正言也。謂造次談論,或用方言,至于諷誦《詩》《書》,臚傳典禮,則其言必一出于雅正……田夫野老,或用方言,而士大夫則無有不知雅言者。”⑧可見,古代士人經(jīng)過學校教育,基本掌握了當時的共同語。
二是科舉考試,要求士人必須學會共同語。戰(zhàn)國以前,官吏多為世襲貴族,國家政權被嚴格限定在貴族范圍之內(nèi),官職高下是根據(jù)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確定。從戰(zhàn)國起,官吏開始采用薦舉制,漢代被舉薦的吏民經(jīng)過皇帝“策問”后按等第高下授予官職,這就要求被舉薦之人必須熟練掌握當時的共同語。
隋以后以科舉取士為主,科舉取士以后,要想入朝為官就要參加科舉考試。唐代的科舉考試,必須遵守禮部規(guī)定的音韻標準,宋代的《廣韻》《集韻》、明代的《洪武正韻》等韻書,為官方修訂,是當時規(guī)范的讀書音,考官要根據(jù)韻書來出題做詩,如明代科舉考試的用字讀音均以《洪武正韻》為準。韻書是士人們確定讀音標準的依據(jù),士人要參加科舉考試,就需要認真學習韻書,這大大促進了士人對共同語的學習??婆e考試中有筆試和口試。“口試時,考生要求以文讀即官方規(guī)范的讀書音來與考官交流。通過考試的合格者,被委任官職后,都要求口說規(guī)范話,手寫規(guī)范字,為社會的語言規(guī)范化起表率作用。”⑨到了殿試,由皇帝親自篩選,士人能用標準的口語進行交流就變得非常重要了??梢?,通常考取功名的學子在入仕前都差不多掌握了當時的共同語。
三是入仕后,政令的發(fā)布等都要用共同語,共同語是他們必須精通的語言?!抖Y記·哀公問》記載:“出以治直言之禮,足以立上下之敬。”漢代經(jīng)學家鄭玄注曰:“直猶正也。”“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后義全。”即發(fā)布政令須使用大家都能聽懂的“正言”,“正言其音”就是說用規(guī)范的共同語去誦讀先王典法。古人入仕不得不接受這種正言的訓練,共同語是他們必須精通的語言。清代考據(jù)學家顧炎武曾在《日知錄》中指出:“五方之語雖各不同,然使友天下之士而操一鄉(xiāng)之音,亦君子所不取也。”
從“官話”名稱看,古代官吏要到京城或外地任職,都不能說自己的家鄉(xiāng)話,必須說官場通行的官話。凡是進京做官的官員必定要挑選官話講得好的,否則沒發(fā)展機會。宋《青箱雜記》記載了劉昌言是泉州人,因不會共同語而影響到了升遷。乾隆十四年,福建按察使陶士向乾隆皇帝請求在郡縣生員、童生的歲試中將“通曉官話者拔為前茅”。
到了清代雍正年間,雍正皇帝下詔,在不懂官話的地區(qū)推行官話,并規(guī)定八年內(nèi)還學不會官話的人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并責令閩廣兩省設立正音書院,專門教授官話。其起因在典籍里有記載,乾隆《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卷首《圣謨》的諭書記載:“朕每引見大小臣工,凡陳奏履歷之時,惟有福建、廣東兩省之人仍系鄉(xiāng)音,不可通曉……上下之情捍格不通,其為不便實甚。”⑩清代俞正燮《癸巳存稿》也有記載:“雍正六年,奉旨以福建、廣東人多不諳官話,著地方官訓導。廷臣議以八年為限,舉人、生員、貢、監(jiān)、童生,不諳官話者,不準送試。”可見,在古代要想入仕為官,不會共同語是不行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共同語的學習和推廣。
(作者為西南大學文學院教授)
【注:本文系重慶市社會科學規(guī)劃“成渝地區(qū)雙城經(jīng)濟圈”重大項目(項目編號:2020ZDSC09)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è)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編號:SWU1909022)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