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類婚姻的演變有一個漫長的歷程。從亂婚、群婚、族外婚到對偶婚、一夫一妻制,人類通過設立性禁忌,來不斷強化其社會屬性。社會屬性是人類區(qū)別于其他動物的特殊本質,同時還制約著人類的自然屬性。一夫一妻制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基本的婚姻形態(tài),宗法社會以血緣為媒介,構建社會關系,以血緣為紐帶編織社會關系、固化社會秩序,是傳統(tǒng)中國社會建設的特色。表面上看宗法制度下的婚姻目的似乎是為了傳宗接代,其實本質上是為了規(guī)范社會秩序。鑒往知今,我們可以看到,那些諸如婚姻即將消亡的結論凸顯武斷。社會的發(fā)展如果不遵循歷史軌轍,雖然可以通脫不拘,自然屬性得以張揚,但是人類社會也許就此分崩瓦解了。
【關鍵詞】古代婚姻 婦女地位 婚姻消亡 中國傳統(tǒng)社會 【中圖分類號】K892 【文獻標識碼】A
人類婚姻的演化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人類第一種婚姻形態(tài)是亂婚,性關系無親疏長幼的限制。人類在觀念上不存在生父、生母與兄弟姐妹這些概念。后來有血緣關系的人們逐漸形成一個穩(wěn)定的聯(lián)合體,和這種群體相適應的婚姻形態(tài),即血親群婚。血親群婚是一個有血親關系的團體內部通婚,即通過內部通婚穩(wěn)定一群體成員的社會關系。血親群婚在發(fā)展過程中有許多變化形式,如無級別婚、級別婚、輩分婚、表親婚等。
隨著文化水平的提高,人們逐漸認識到血親之間的通婚在生育方面的副作用,并開始謀求族外婚。族外婚使血親群體變成氏族,人們也慢慢從自然群體走向社會群體。與這種社會相適應的婚姻形態(tài),即氏族婚。氏族婚同樣經歷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復雜過程。初期的氏族,因為子女都隨母親居住,家庭的血緣關系按母系計算,所以又稱母系氏族。到母系氏族后期,隨著人們對自然選擇規(guī)律的進一步認識,兩性之間的禁忌也錯綜繁雜,人們開始固定自己的性伴侶,即每一個男子或女子都有一個穩(wěn)定的配偶。這種婚姻形態(tài)產生于母系氏族晚期,即對偶婚。原始社會后期,隨著社會生產的發(fā)展與社會分工的加劇,男子在生產的優(yōu)勢逐漸顯露出來,同時,對偶婚的日益穩(wěn)定,也使他們有了確定自己子女的可能性,于是女方居住變成父方居住,父權制便形成了,對偶婚遂發(fā)展成一個新的婚姻形態(tài),即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婚姻形態(tài)也有許多具體形式,如搶劫婚、買賣婚、媒妁婚、收繼婚等等。
從婚姻演變的過程可以看出,婚姻是通過不斷設立性禁忌,來強化人的社會屬性,從而使人逐漸擺脫其動物特征,即自然屬性。人是社會的產物,人的社會屬性揭示了人區(qū)別于其他動物的特殊本質,并制約著人的自然屬性。
一夫一妻制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基本的婚姻形態(tài),以血緣為紐帶編織社會關系、固化社會秩序,是傳統(tǒng)中國社會建設的特色
我國古代文獻對婚姻形態(tài)的演化有形象的追憶與記述。古史傳說記載,伏羲與女媧是兄妹,他們相為婚配,產生了人類,這是對遠古血親群婚的寫照。“在原始時代,姊妹曾經是妻子,這是合乎于道德的。”《春秋公羊傳》說:“圣人無父,感天而生,”這是對母系社會氏族婚的描述。就“婚姻”一詞來說,本作“昏因”,“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婚禮要在晚上舉行,因為“匪寇婚媾”,搶女子作新娘,肯定在晚上更方便。這說明婚姻二字隱含著搶劫婚的痕跡。我國最早的成熟文字甲骨文,有許多關于商代人的名字,商代男女姓名大都用“甲乙丙丁”等天干來表示。商代人姓名用“干”絕對不是偶然現(xiàn)象,或是原始輩分婚的遺跡。到了周代,同姓不婚成為定制,這是族外婚在制度中的具體反映。
一夫一妻制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基本的婚姻形態(tài)?;蛴腥苏J為,古代中國,一個男子可以妻妾成群,中國應該是一夫多妻制。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宗法制度在原則上是肯定一夫一妻制的,古代文化常以陰陽、乾坤、日月、剛柔來比喻夫妻。古人娶妻是十分莊重的,要有聘禮等復雜的程序;娶妾就十分簡單。妾的地位很低,從地位、權利與義務上,完全不能與妻子等同。“古者夫婦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在法律制度上,更是絕對維護一夫一妻制,從唐律到明清律,有妻復娶者,均會判徒刑。
對傳統(tǒng)的婚姻觀念和制度解釋,我們有些習慣性的看法是有問題的。雖然宗法制有陽尊陰卑、三重四德的說法,但在婚姻關系中,妻子的地位并不低。古人說“夫妻一體”,夫妻的稱謂本身就具有平等的含義?!栋谆⑼x》說,“妻者,齊也,與夫齊禮。自天子至庶人,其義一也。”在實際家庭生活中,妻子或母親的地位還是比較隆尊的,古代著名孝子盡孝的對象大多都是母親。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商代的婦好、春秋的南子、西漢的呂后、唐代的武則天、北宋的劉太后,清代的孝莊與慈禧,都是女主主政。
同樣的誤解還表現(xiàn)在對古代貞節(jié)觀的認識上。每每談到婦女的貞節(jié)觀念,肯定會想到宋代理學家程頤在《近思錄》上的名言:“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于是乎,我們便認為我國古代婦女的貞節(jié)比生命還重要。實際上,這也不過是宋儒的理論設計。就宋代而言,程頤自己就默許兒媳改嫁,又操持外甥女再嫁。這時,王安石還提出了“伯魚妻改嫁”說,就宋仁宗朝圍繞著兒子是否為改嫁的母親服喪展開爭論。伯魚妻是孔子兒媳,她尚且如此,女子再嫁有何不可?這場爭論的勝者是主張服喪者,說明宋代政府對女子再嫁的認可。我國古代,婦女貞節(jié)觀念有一個演化的過程。漢代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私奔被傳為佳話;魏晉六朝女子的風雅,已是千古美談;至于劉宋時閨門無禮,也是前所未有。唐代婦女改嫁十分普遍,《新唐書·公主傳》記載,有唐一代出嫁的公主共123人,其中再嫁者有24人。我們現(xiàn)在所看到的貞節(jié)牌坊大都是明清修建的。的確,清人修《明史》時,發(fā)現(xiàn)當時的節(jié)烈傳記“不下萬余人”。但我們應該看到,一個時代所提倡的和褒揚的,往往是這個時代缺少和需要的。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在人類婚姻演化的進程中,由于父權制的確立,婦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地位處于不斷下降的通道中,貞節(jié)觀也主要是對女性的要求。中國是宗法制社會,對于家族、家庭來說,妻子首先是媳婦,然后才是妻子,“坤道成女”當然不能與“乾道成男”同義。男子不管在家庭還是社會,都是主導者,妻子大多處于順從的位置。在西方宗教社會中,雖然宗教教義宣稱,男女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但宗教強調貞節(jié),女子時常被視為不潔之物,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不高。在古代游牧民族中,收繼婚十分普遍,女性在丈夫死后,必須嫁給丈夫的兄弟。收繼婚的本質是把女性作為私有財產。
宗法的婚姻與宗教婚姻的不同之處,是對家庭的重視。古代西方基督教在構建倫理秩序中,把家庭放在次要的地位。在《圣經》中,我們可以看到“愛父母過于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這樣的話。這種觀念是中國道德絕對無法認同的。宗法社會以血緣為媒介,構建社會關系;宗教社會則以上帝為媒介,構建社會關系。
社會關系的構建,是為了穩(wěn)定社會秩序,是社會發(fā)展與進步的前提。以血緣為紐帶編織社會關系、固化社會秩序,是傳統(tǒng)中國社會建設的特色。婚姻是把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結合一起,組合成一個新的血緣共同體,即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會的發(fā)展來源于社會細胞的繁衍與增殖。但是每一個完整家庭,均可視為一個單性細胞,沒有異性細胞的介入,單性細胞無法分裂和孳生?;橐龅膬r值便是把沒有血緣關系的細胞組合一起,裂變成為新的社會細胞。形象一點來說,社會如同一塊經緯線編織物,血緣是經線,婚姻是緯線,經緯交錯才構成社會。
過去我們常說,在中國,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傳宗接代,然而如果從社會秩序構建的角度來理解婚姻,這種看法稍顯淺薄。實際上,婚姻觀念演化與婚姻制度發(fā)展,主要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fā)展。所以《禮記·昏義》說:“昏禮者,將和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繼后世也。”
在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許多社會禁忌以禮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婚姻的演化與進步是通過不斷強化性禁忌來實現(xiàn)的
家庭以婚姻為基礎,以血緣為紐帶。人類的婚姻有一個漫長的發(fā)展過程,其中也發(fā)生了不少根本性質的改變。但是,婚姻對于推動人類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所起到的歷史作用非同一般?;蛟S這個角度去理解婚姻,有助于我們更清楚地認識當代社會婚姻與家庭的走向。仔細研究人類婚姻發(fā)展歷程,可以看到,婚姻的演化與進步是通過不斷強化性禁忌來實現(xiàn)的。從亂婚到血親群婚,是人類從自然形態(tài)向社會形態(tài)過度的標志;族外婚姻制度的確立,基本結束了近親婚姻對生育健康的影響;從對偶婚到一夫一妻制,為傳統(tǒng)社會秩序構建和國家的形成,提供了基本前提?;橐鲋贫冗M化的軸心是壓抑人們的自然屬性來強化人們的社會屬性。畢竟我們在共同的空間,構成共同的社會關系;人類進步發(fā)展,已經不可能是一群或一氏族自己的事。
談及婚姻,經常聽到的一句話是,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坐在人類婚姻發(fā)展長河的岸邊討論這個問題,倒是有點意思?;橐雠c愛情從來就是一個似乎矛盾的故事。其實愛情與婚姻有本質的不同,愛情是以性本能為基礎、排除社會責任后凈化誕生的美好愿望,是一種個人主觀情緒體驗。婚姻是一種社會制度,是對人們性行為的規(guī)范,是社會集體的需求。
“五四”運動以來,對禮教婚姻制度的批判和對自由戀愛的呼喚,一直是社會進步思想的標志。但令人尷尬的是,以費孝通為主的許多社會學家的鄉(xiāng)村調查發(fā)現(xiàn),自由戀愛的婚姻比媒妁婚姻的離婚率要高很多。在所有婚姻形式中,童養(yǎng)媳這種最封建的婚姻的離婚率最低。個中的原因是,自幼生活在一起,彼此的親情關系早就固化了。
談及婚姻制度,這些年有一種說法更新奇,即婚姻制度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騙局,是人類出于防止物種滅絕而編造的一個最大的謊言。這個說法還言之鑿鑿論證說,婚姻與傳銷類同,是人類社會的集體傳銷。這種說法不值得討論。如果把人類社會化過程視為欺騙,那么就沒有了共同的語境。但是,可怕的是此類說法竟然還有學術的支撐。談及當代的婚姻,有些學者常有這樣的斷論:婚姻制度終將消亡。根據(jù)民政部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我國的單身成年人口高達2.4億人?;橐鲋贫人坪醭闪诉@一代人的圍城。錢鐘書在《圍城》中揭示的困境,是“婚姻就像一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里面的人想出來”,而我們這一代人的圍城的尷尬,是“外面的人不想進去,里面的人還想出來”。在科技帶來的機器人被賦予配偶角色的今天,在人們躍躍欲試用虛擬現(xiàn)實替代真實生活的今天,婚姻制度向何處去,成為一個引人深思的問題。
鉤深可以致遠,循舊才能布新。歷史是勒在社會身子上的韁繩,社會的發(fā)展如果脫離歷史的軌轍,便會成脫韁的野馬。近代以來,我們總是想割斷傳統(tǒng)這根韁繩,孜孜不倦倡導個性的解放,通過放大人的自然屬性來刪除人的社會屬性。但我們現(xiàn)在也應該反思,無限制擴張人的自然屬性,是否會破壞人類通過傳統(tǒng)習慣構建的穩(wěn)定的秩序?沒有秩序,我們如何生存?在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許多社會禁忌以禮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近代以降,我們的社會批判者常說禮字吃人,但是若沒有“禮”,人也能吃人。隨著生產的發(fā)展和進步,我們可以不斷剔除社會屬性一些不合時宜的禁忌,但要剔除的這些禁忌,不能對社會秩序建構產生本質的影響。
(作者為中國國學研究與交流中心主任,中國社科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參考文獻】
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②[漢]許慎《駁五經異義》引《春秋公羊傳》,北京:商務印書館,1966年。
③[清]陳立:《白虎通疏證·嫁娶》,新編諸子集成本,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
④《易經·賁卦》,四部叢刊本。
⑤[漢]桓寬:《鹽鐵論·不足》,四部叢刊本。
⑥[宋]程頤撰輯:《程氏外書》卷11,明弘治陳宣刻本。
⑦[宋]朱熹《近思錄》卷6《齊家之道》。
責編/李一丹 美編/楊玲玲